2013年建筑学院旅行奖申请通知

 

 
2013年建筑学院旅行奖申请通知
 
2013年度旅行奖包括GOA,GAD两个旅行奖,具体申请条例如下:
1. 本科生以设计课成绩及设计专业排名为主要依据,竞赛获奖者优先,其他学科无不及格。
2. 研究生要求规格化成绩在80分以上,竞赛获奖者优先,并获得导师推荐。
 
GOA奖学金针对本科09,10级建筑学专业学生研究生11级、12级建筑学专业(包括专硕)学生,目的地为美国东海岸(纽约为中心),时间为10月初,为期8到10天。
GAD奖学金针对本科09,10级各专业学生研究生11级、12级建筑学专业(包括专硕)学生,目的地暂定为到欧洲参加一个学校交流(瑞士附近),时间为8月份,为期约两周。
旅行奖将计入下学年奖学金申请,即获得者不能获得下学期奖学金,不影响本学年评奖。获得过旅行奖的同学不能再申请,毕业班学生不能申请。
申请需提交申请纸质表格到学办,建议提供作品集.pdf,申请截止5月17日下午4点,逾期无效。每位同学只能申请一项旅行奖,志愿优先,如有名额空缺学院将根据申请具体情况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同时申请两项者将自动视为放弃。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3.5.6

 

旅行奖申请表格x.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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