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说明

建筑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说明

本文是对建筑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各环节服务流程的说明。《东南大学导师手册》(东南大学研究生院,201312月)、《东南大学研究生手册》(东南大学研究生院,2014年)中已经说明的条例不再重复。

1.论文开题

  1. 博士研究生论文开题由学院统一管理。

  2. 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学院监审。各专业点内鼓励集中时间,统一组织开题。

  3. 博士研究生应在开题通过后的一周内填写好《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实施计划表》(一式两份),由导师写出综合意见,报送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经秘书审核后,统一报分管院长签认,一份用于归档(同时在网上点击确认),另一份自留备查。

  4. 硕士研究生应在开题通过后的一周内填写好《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实施计划表》(一式两份),导师写出综合意见,由所在院系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认后,统一报送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经分管院长签认,一份用于归档(同时在网上点击确认),另一份自留备查。

  5.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随意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研究生提交书面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送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经分管院长签认,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1-2个月内补做开题报告。

2.论文答辩

  1. 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由学院统一管理。

  2.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学院监审。

  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论文答辩,鼓励各培养单位集中时间,针对主要以实践型课题为主的学位论文与学位设计,组织统一答辩。

  4. 研究生答辩前学位论文需经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不端学术行为检索(查重)”,由研究生辅导员审查后,统一报送分管院长签认,方可申请答辩。

  5. 博士研究生答辩前,答委会组成需经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查,由研究生教务与学位管理秘书统一报送分管院长签认,方可申请答辩;硕士研究生答辩前,答委会组成经负责人审查签认,可申请答辩。

  6. 博士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后,答委会秘书需在学位分委会开会前,将完整材料(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论文评阅书、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等)报送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经研究生教务与学位管理秘书审查通过后,报送学位分委会讨论。

  7. 硕士研究生完成论文答辩后,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汇总审查本专业所有论文材料(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书、论文评阅书、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等),并签署意见。之后报送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经研究生教务与学位管理秘书审查通过后,报送学位分委会讨论。

3.中期检查

  1. 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中期检查,由符合条例要求的审查小组审查后,报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由研究生教务与学位管理秘书统一报送分管院长签认。

  2. 硕士研究生培养的中期检查,由各自行组织,经符合条例要求的审查小组审查后,由负责人签认,直接报送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4.实践环节审查

  1. 博士研究生的学术实践环节,由主管教授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分管院长签认。

  2. 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含教学实践与专业型硕士企业培养)由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直接报送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5.公派出国交流与学习

博士与硕士研究生的公派出国交流,研究生根据项目计划准备申请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由研究生辅导员审查后,统一报分管院长签认。

6.奖(助)学金评定

博士与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评定,研究生根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研究生辅导员审查后,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

7.研究生新开课程申报与审批

研究生新开课程需符合各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反映学科发展与研究生培养的需要。硕士与博士研究生的新开课程原则上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方向的培养要求评定,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学位分委会秘书,上报学位分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分管院长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

8.研究生经费使用

各在研究生培养工作方面产生的经费使用,由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行政办公室陆莉老师,统一报送分管院长审批。



20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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