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名额及申请方式
1、我院名额:一等13人,二等27人,三等13人。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2016学年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3、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http://mynew.seu.edu.cn)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学工系统开放至2015年10月14日,过时视为放弃。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