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使用违章电器学生处分的决定
在近期的安全检查中,以下同学被查出存在使用违章电器情况,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处分如下:
给予本科生:
王孛丽李平原王君美车雨阳张宏宇孙世浩黄博浩黄杨曹喆王宇轩胡珊珊吴蒙张琪媛伍芳羽黄曼佳林宛林
研究生:
李阳阚吉莉王舒婷
警告处分。
给予本科生:
高典巫义刘碧玉杜少紫金凡伊孙悦添
通报批评处分。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被警告的同学,取消其一年内(2014-2015-3学期,2015-2016-1学期,2015-2016-2学期)评优评奖资格。
学院将不定期对工作室进行安全检查,加大处分力度,希望广大同学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015年1月21日
附:违章电器
取暖器、烧水壶、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毯、煮蛋器、酸奶机、电磁炉、电热锅等,以及其他所有的以电加热取暖的设备。
藏匿、拥有违章电器等同于使用违章电器。以上同学可于放假离校前一天到学办将违章电器带回家,寒假前不领取的,将被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