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大设计院”国际交流奖学金申报通知

关于2016“东大设计院”国际交流奖学金申报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东大设计院”奖励基金捐赠协议,2016年“东大设计院”国际交流奖学金申报的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硕士研究生,资助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高水平展览,名额不限,年度奖金用完为止。

二、申请条件和资助要求:

1、申请人获得本学科高等级境外(含港澳台)国际会议发言邀请函、参加会议并做论文宣讲或设计作品获得本学科高水平国际展览邀请函并参展。
2、设最高限额,原则上参加亚洲国家国际会议或展览,最高限额5000元/人,参加欧美国家国际会议或展览,最高限额10000元/人。有两名及以上学生共同完成的论文或设计作品,奖学金按照人数平分。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自行联系国际会议或者国际高水平展览并取得邀请函。

2、国际交流奖的申请不受时间限制,符合资助要求的申请者随时可提交《“东大设计院”奖励基金资助申请表》至中大院110徐老师处。

3、申请者提交高等级境外国际会议发言邀请函(复印件)或高水平国际展览邀请函(复印件)、《“东大设计院”国际交流奖申请表》,申请表需要导师签字。

4、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申请表交给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获得第一批奖学金,额度为总额的半数。

5、完成会议或展览交流回国后提交成果材料,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定通过后,申请人将《“东大设计院”国际交流奖审定表》交给教育基金会,获得第二批奖学金,额度为总额的半数。
四、成果:
获得资助的学生均需参加由建筑学院与建筑设计院共同举办的专题学术沙龙活动并做成果交流汇报。递交成果包括会议发言报告、参展作品与参展活动报告、考察研究报告、录像、录音等各种形式。鼓励学生以实际的、更具创意的形式递交成果。
五、其他:
1、获得资助的学生自行负责外出安全。外出前需在建筑学院签署安全告知书。学生必须使用一部分奖金购买旅游保险。
2、由“东大设计院”奖励基金资助获得的成果,将作为学生申请东大建筑设计院实习、工作的重要参考。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