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经学办评议,考虑到申请人近年受到其他资助情况,以下同学获得2015-2016学年建筑学院国家助学金,特此公示,公示期10.19-10.2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办联系,联系电话:83790376,。公示名单如下:
一等助学金(12名):
张元、张政承、马晨宇、魏家正、李傲洋、崔梦洁、陈书言、邢瑞祺、陈美伊、张勇、黄雨悦、岳丽媛
二等助学金(36名):
陆娟、华玥、王芳、徐武剑、姚昊牧、艾则木江·艾尔肯、刘苗苗、王嘉帅、王举尚、蔺明霞、欧彩琴、徐庆南、陈富强、何国枫、王丹妮、曹明宇、徐龙奇、董博文、徐懿德、郑正航、张健康、黄浪浪、张帅、李文琦、冉旭、张学荣、黄成、杨大伟、陈旭刚、陈沪、刘亚歌、张晓雨、王晓南、唐荣康、李俊威、潘文蔚
三等助学金(12名):
沈祎、严书楠、宋梦梅、程俊杰、项年、高寒玉、景林楷、袁泉、付立军、侯莹、丁小雨、吴迪
请以上同学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于10月20日17:00前交至学办(中大院110)辅导员处。
填表说明: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2.“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上一学年有无不及格科目”一栏大一新生统一填“无”;
3.家庭户口一栏,请打印出来统一用签字笔勾选(不能删除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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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