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工作室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位导师、各学生工作室、学生班级:

为了加强建筑学院防火安全管理,根据建筑学院自身特点,现就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室防火安全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生工作室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乱接电线。

2、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各导师学生工作室由导师担任第一负责人。各学生工作室建立防火安全值日表,学生离开工作室前确保关闭不使用的电源,如遇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办或学院行政办公室。学院将组织不定期的检查,对违规现象一经查获,严肃处理。

3、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将安全防火落实到每位导师和学生。

4、如发现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本科生将严格按《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研究生本人按《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外,学院将收回其导师名下学生工作室(工作空间)。

5、未尽事宜,请遵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违章电器

 

取暖器、烧水壶、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毯、煮蛋器、酸奶机、电磁炉、电热锅等,以及其他所有的以电加热取暖的设备。

藏匿、拥有违章电器等同于使用违章电器。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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