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段进教授主持2018规划年会学术对话:“团体标准新进程”



我院段进教授主持2018规划年会学术对话:“团体标准新进程”


1125日,由我院段进教授主持的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学术对话:“团体标准新进程”成功举办,会议首先进行了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首批团体标准(《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南》、《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数据标准》)的发布,然后13位国内知名专家就“如何推动团体标准的实施和应用?”、“如何适应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研制相关团体标准?”、“还有哪些专业领域迫切需要制定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如何走出去?”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与现场互动。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首批团体标准《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南》和《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数据标准》发布



学会理事长孙安军、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副理事长周岚、副理事长吕斌、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段进、住建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鹿勤等共同出席了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首批团体标准发布会。



段进,学会常务理事、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勘察设计大师,教授


我院段进教授,作为会议主持人,介绍了议题的背景情况,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改革,鼓励和支持学术组织编制团体标准,以改变政府标准制定周期长,难以适应市场化和技术快速发展的需求。政府鼓励学术团体主动承接可以转化为团体标准的政府标准,并提出到2020年,制定一批与强制性指标实施相配套的团体标准。


一年来,城乡规划行业团体标准有了新进展,如何让团体标准走得更好,真正承担起历史的重任,需要全行业共同关注与推进。与会专家、同行讨论热烈,形成以下主要观点:



吴志强,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同济大学副校长、教授


吴志强院士到会进行了发言,他强调了团体标准的重要性——没有标准的团队一定是没有规矩、没有规范的,一个传统学会变成现代学会一定要从规范做起,因此整个学会上上下下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他以电子报批数据标准为例解释道,有了它我们全国城市规划的技术管理才能统一。希望我们有热血的同志们继续努力,利用新技术给大家带来既简单又好用的规范。


鹿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促进处副处长、教授级高工


        鹿勤秘书长介绍了国家标准化改革的背景,新的标准化法明确了团体标准的定位,国家扶持培育发展标准化团体标准,鼓励学会和协会编制标准。学会于前年成立了标委会,短时间内通过专家团队、标委会委员们的共同努力相继颁布了两部标准。

    她强调团体标准的优势在于:国标、行标需要全国适用,把握的是底线和基础性内容,从立项到结束也需要很长的时间;团体标准可以体现及时性和创新性,更能够把握市场的需求。



刘奇志,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奇志局长认为团体标准是地方规划管理部门急需的技术文件,如电子报批数据标准可以真正使我们的规划、编制、管理水平上一个大台阶,希望下一步可以结合工作过程不断完善、充实,使团体标准真正能够为我们的工作提供好的支撑。



张伟,江苏省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院院长、研究员级高工



钟家晖,学会城市规划新技术应用学委会主任委员,广州市城市规划自动化中心主任、教授级高工



        张伟院长和钟家晖主任分别就《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南》、《建设工程规划电子报批数据标准》两部团体标准的编制应用情况作了简单介绍。



恽爽,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清华同衡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



        恽爽院长认为,由于国家标准编制周期长,推出来时很可能已不适用于现实情况,团体标准的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一弊端。

对于当下迫切需要制定团体标准的专业领域,她认为是在用地分类方面,因为我国东、中、西各地发展水平不同,管理模式不同,对于土地用地分类的要求也不同,深圳、上海可能需要更灵活,西部可能需要更刚性,如果能建立一个统一标准,对于许多全国性的规划院来说十分重要,也是我国城市规划技术进步的重要基础。

王浩,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



        王浩院长认为团体标准应跟国标、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有所区别和分工,团体标准的特点在于:短、平、快、活。短是指选题要小,针对性要强;平是指范围要广;此外还要快,要灵活有调整。



邓伟骥,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工



        邓伟骥院长介绍了厦门市近年来在规划标准制定方面的经验,他认为,我国地域辽阔,发展也不均衡,这些差异使得传统的国标和地方标准难以广泛适用,所以推动团体标准发展特别应景。它快速反应、随时修订,对于国家标准而言更是一个自下而上的更新。



张晓昕,学会工程规划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市政所所长、教授级高工



        张晓昕所长在团体标准的发展方面提出建议,一方面,目前已有的地方规范可以拿出来共享与提升,并在全国推广;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学习、吸收和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学术委员会加强国内外联系,创造“走出去,请进来”的机会,为国内标准的制定奠定良好的基础。



王新哲,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



        王新哲院长简单评价了今天发布的两部标准,它们一个理性、一个感性——电子报批数据标准对目前已存在的各城市数据进行整合,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平台供大家交流;小城镇空间特色塑造指南图文并茂,跟传统国标、行标中冷冰冰的条款大不相同,且容易操作,代表了未来团体标准发展的方向。



张宝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高工



        张宝武院长结合黑龙江省的工作经验,针对团体标准的推广提出两点建议:

第一是宣传应落到实处,团体标准的实施和应用需得到规划院的执行和政府的认可,可以通过网络、培训、教学和会议等多种渠道进行推广。

第二要引入政府渠道,主动向政府部门推进团体标准,如在招投标阶段,除执行国家标准之外,还可以适时添加团体标准的内容,这样有利于团体标准更快的推广。



潘蓉,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规划研究中心主任、高工



        潘蓉主任认为标准涉及内容广泛,但团体标准的切口一定要小,应针对当下民生最关心的问题,或回应当下的热点问题,以量身定做、面向实施的思路来制定团体标准,今天发布的两项团体标准均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通过团体标准的制定,可以让规划从业人员在现时热点问题和民生关切问题上有更多的参考依据。



        段进教授最后针对观众提问总结并阐述自己观点:

        第一,  团体标准与“守底线”的国家规范不同,是针对当前发展需要和问题,及时、快速提出的公用准则,它与国家规范形成互补,以解决具体问题为目的,由社会自愿采用,经认可后方可逐步演变成整个行业的标准,这也是一项正在探索的工作。

第二,  团体标准包括指南、标准、导则等多种类型,指南针对具体的事项提出“对”或“不对”的建议;标准是一个完整系统,如果被采纳就必须按标准执行;导则通常针对具体类型提出规定,如公共服务设施、街道、公共空间等,强调规划设计时应当要做的事项。

第三,  团体标准具有严格的申请流程,包括a) 提案;b) 立项;c) 起草;d) 征求意见;e) 通过并发布;f) 复审六个主要环节,这也体现了团标的严肃性。

第四,  团体标准具有灵活的动态维护机制,如标准中出现小错误或情况发生变化,可经程序及时研究与修改;如标准中出现大错误或严重问题,可立刻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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