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研究生)

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93号)和研究生院相关通知,在我院研究生中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学院拟推荐不超过两名先进个人(硕士一名、博士一名)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差额评选。

二、评选要求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研究生”中产生。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研究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三、注意事项及时间安排

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需要打印,填写务必认真,详实,若手写,请字迹工整。319日9:00-11:30提交到中大院110学生办公室;

2.提供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复印件,其中论文只需要打印第一页,证明材料随推荐表一齐交到中大院110学生办公室。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9314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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