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校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申报的通知(研究生)

各位同学:

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4235号)文件要求,依据校教育基金会设置的奖励要求,为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建筑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参考因素、奖励标准

1、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研究生的企业校友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申请意愿,综合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因素,确定的获奖类别和等级,本次评选范围为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博士生3-4年,硕士生2-3年)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的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为主,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3、奖励名额及标准(以下名额含建研所1名):

  

  

奖学金名称

名额

金额

奖励要求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杭州中联筑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基金

6

一等奖10000,二等奖5000

1. 本奖励基金的评选对象: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在编研究生、担任中心工作教师的研究生,以及在中联筑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实践期学习的研究生。
   2
、在中联筑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学校认真,成绩突出,工作表现优异者。
   3
、热爱祖国,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政治品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4
、每年经学生本人申请,由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负责评审。
   5
、奖励金额及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名, 10000/名;二等奖4名, 5000/名。评选标准将根据在筑境实习期间表现优异者、参加方案设计获奖者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加以评定。
   6
、评审工作由杭州中联筑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组成评审组进行获奖人的评选工作。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程泰宁奖励基金

5

5000

1.研究生基金奖励金额及奖励标准为:每个获奖名额固定奖金为5000元,获奖名额固定为5人。评选标准将根据学习成绩、参加工程设计及科研工作表现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加以评定。
   2.
学习认真,具有团队精神,设计能力突出者。
   3.
热爱祖国,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中心各项活动,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政治品质和思想道德修养。
获奖学生应将奖金用于补贴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费用,不得用于请客送礼和铺张浪费,否则取消其荣誉,收回。
   4.
建筑学专业建筑设计方向。

中交二公院志业精英奖学金

4

5000


坚朗奖学金

5

3000

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学生

齐康奖助基金

5

5000


东大智能基金

1

5000

智慧城市研究院研究生

东南大学“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2

3500

成绩排名在前30%, 二、三年级在读硕士研究生

苏交科奖学金

1

10000

研二学生,差额评选(学院推荐2人,由企业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组织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企业校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老师、学生代表等,负责研究生企业校友奖学金的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学院纪检小组负责全程监督;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企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三、报名方式、时间安排及评选原则

1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通过网上申请(ehall.seu.edu.cn-可用应用-公共服务-基金会),需写明这一学年中的学习、科研、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并附上获奖证明、论文复印件(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和正文的第一页)等。

2、申报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程泰宁奖励基金和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杭州中联筑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基金由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中心评选,申请该奖学金同学请于410-11日上班时间将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南高院3楼刘青老师处。

3、申报其他奖项的同学请于4129:00-11:00将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大院110,请于41124:00前将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发送到seuarchxb@163.com,以便现场核对,逾期视为放弃。

4、奖学金以规格化成绩、科研成果和学生工作为主要依据:

1)硕士生一年级学生按规格化成绩排序,参考本学年科研、论文发表情况;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2)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60%,科研奖励加分占20%,学生干部奖励加分占20%

2)硕士生二、三年级学生规格化成绩高于80分的方可获得奖学金申请资格,主要参考上学年科研、发表论文、获奖情况评定奖学金;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2)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30%,科研奖励加分占50%,学生干部奖励加分占20%

3)博士生参考规格化成绩,参考上学年科研、发表论文、获奖情况评定奖学金;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2)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20%,科研奖励加分占60%,学生干部奖励加分占20%

4)委培、定向、休学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5)论文、科研获得时间应为20184-20194月间的成果。

5、奖学金名额分配以奖学金设立单位的要求为原则,考虑各二级学科的总人数和申报人数,综合分配。各学科如无符合参评条件或无自愿申请的研究生,名额将转至其他学科。

6上学期已获国家奖学金和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同学,原则上本次不再考虑。

7、奖学金评定中适当向积极参加学院重大活动中的志愿者和优秀学生干部倾斜。

8每人仅限申请1项,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学院会根据申报情况调剂。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948



  

附件1: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姓名+学号).xls附件2:建筑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奖励加分办法.pdf

附件3:东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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