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名额及申请方式
1、我院名额:一等10人(4400元/人),二等19人(3900元/人),三等26人(2600元/人)。
2、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且在2019-2020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通过东南大学信息门户通过资助服务-助学金进行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时间即日-10月30日24:00,过时视为放弃。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