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0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硕士、博士)
各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评选2020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20〕2号),在我校研究生中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在全日制研究生中,全校评选推荐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20名、先进班集体10个。
二、评选要求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研究生”中产生。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或研究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符合基本条件的,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三、组织安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均为差额评选,由研究生院组织负责统一评审。硕士、博士均可申请。
“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四、注意事项
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需要电子和打印(学院可代打印),学校意见栏先空着,推荐表填写务必认真、详实,不得出现“具体材料详见附件”。若手写,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务必字迹工整。《拟推荐省优班级情况统计表》《拟推荐省优个人情况统计表》只需要电子版。所有材料请于4月17日前交到中大院110,电子材料发给徐老师175970699@qq.com。
2.疫情防控期间为优化评选程序,各班级对拟推荐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负责,上报拟推荐人选时不用纸质佐证材料,仅提供电子文件(照片、扫描件或者网页截图等)。在核实材料过程,各班级尽可能通过表彰文件、发表论文电子文件、成绩查询网页等直接核实。结合诚信教育,申报人需要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
建筑学院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