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基本条件、参考因素、奖励标准
1、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研究生助学金根据研究生申请意愿,综合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因素,确定的获奖类别和等级,本次评选范围为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博士生3-4年,硕士生2-3年)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的非一年级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为主,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3、奖励名额及标准:
名称:建发房产慈善基金“让梦前行”项目定向高校助学金
金额:5000
名额:研究生5名
定向高校助学金,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品学兼优,在学期间学习成绩排在前30%,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2)家庭困难,在学期间经过学校经济困难认定或参加勤工俭学,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二、组织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企业校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老师、学生代表等,负责研究生企业校友奖助学金的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学院纪检小组负责全程监督;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企业奖助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三、报名方式、时间安排及评选原则
1、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申请书上需写明这一学年中的学习、科研、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并附上成绩单、获奖证明、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和原文页)等。
2、请于10月30日中午14:00前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大院110,同时奖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175970699@qq.com,逾期视为放弃。
3、助学金以规格化成绩、科研成果和学生工作、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依据:
4、上一学年获得过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本学年不再考虑,除非又有新的、特别突出的科研成果,方可考虑再次评选。
5、助学金评定中适当向积极参加学院重大活动中的志愿者和优秀学生干部、家庭经济困难、建发集团实习同学倾斜。
附件1、建发房产慈善基金“让梦前行”项目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表2:建发房产慈善基金“让梦前行”项目定向高校助学金汇总表.xls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