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号),为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对港澳工作方针,中央财政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专科生设立台湾学生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现开展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差额评比。


          二、奖学金类别、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

等级

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名额

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奖学金名额

奖励标准(每生)

特等奖

1

1

8000

一等奖

2

3

6000

二等奖

4

5

5000

三等奖

6

9

4000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申请流程及材料报送

1.申请学生纸质材料填写:

1)附件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简体中文工整填写、奖学金等级不填

2)附件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简体中文工整填写、奖学金等级不填

3)附件1《东南大学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表》,学院意见请详细填写,请附成绩单(大一学生在评审表中注明入学成绩)表格可打印,仅申请人签名部分手写,本次评审的纸质材料需报送至教育部港澳台办,请务必仔细填写,不得调整表格。

2.申请流程: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1)34日晚24前将附件2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seuarchxb@163.com(邮件命名为“学号+姓名+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2)于3月517点前将学生两份申请纸质材料(附件1、3或者附件1、4)提交至学办中大院110所有申请材料需用简体填写。 

3)所有申请学生还需于3月4日24点前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系统申请,所有申请若未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请,则视为放弃!

学院会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初审名单。


  


附件:1.东南大学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表

2.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1.东南大学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2.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3.附件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4.附件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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