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推免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报名及学生综合能力加分审核等程序,现将各专业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名及预推免资格取得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表(若取得预推免资格学生放弃推免,则在候补名单中依次递补至满额)。公示期自2021年9月10日至14日止,共3个工作日。
按推免文件精神,推荐基本条件中绩点条件为:学生前四年首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40%,或绩点专业排名前45%且绩点在3.0及以上,或绩点专业排名前65%且绩点在3.4及以上。
英语水平要求CET4在520分及以上或CET6在430分及以上或TOEFL 100分及以上或IELTS 7分(单项分不低于6.0分)及以上。
本学院综合能力加分细则请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3793505,办公地址:建筑学院教务办公室(中大院111室)。
取得预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放弃推免,应在9月11日前书面告知学院教务办公室或学生办公室,以便学院及时进行增补。
注意:学院公示后,后续学校将正式公示取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请学生持续关注后续通知。
2022届建筑学院推免工作综合评价细则表.pdf2022届建筑学院推免工作综合评价细则表附件.pdf
20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