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其中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19年10月25日,国务院批复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明确要求研究制定统一的规划建设导则,以更高标准共同提升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品质。段进院士团队积极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探索跨界协同治理的新路径,于2020-2021年由段进院士领衔编制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并于2021年10月9日参加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规划建设导则正式对外发布。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首个跨省域规划建设导则”为题,对发布会进行了专门报道。
段进院士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江苏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
地处江浙沪两省一市交汇点的示范区,是烟雨诗画中的鱼米水乡,水泽绿洲玲珑镶嵌,江南人文纷呈荟萃。但在历史发展中由于缺乏行政主体间的协同,出现了功能不匹配、空间不协调、风格不统一、管理不精细的“四不问题”。示范区规划建设导则正是在“一张蓝图管全域”和“一套标准管品质”的背景下展开的探索。
2020年,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委托东南大学、上海市规划院、上海市政院组成“1+2”联合团队编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并确定由东南大学段进院士作为首席专家。团队针对示范区建设中急需的生态环境、城市设计和综合交通领域,深入分析当下示范区规划建设管理现状,认真借鉴和对比了国际先进理念、技术及其标准,注重了青浦、吴江、嘉善现行地方标准的协调,征求两区一县规划、发改、交通、水务、建设、农业等多个部门意见,与沪苏浙两省一市7家曾经参与过示范区规划建设的团队开展技术交流,形成了集引领度、集成度、显示度、多样性和操作性于一体的研究成果。
研究团队进行现场调研
段进教授认为,一部好的规划标准,应具备三个特点:一是价值导向,将目的与手段相结合,保证城市空间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能够通过技术标准具体落实;二是系统化,将各种管控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进行系统整合,避免因条块分割而造成彼此矛盾;三是好用管用,理顺从规划编制、决策、实施到管理的技术逻辑,从规划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使用的角度提升实操性。
作为全国第一部跨省域的规划建设导则,示范区重点突出跨界协同、生态绿色、品质示范、韧性安全。主要亮点是4个:
1)跨域一体,明确需要共同遵守的规划管控底线与标准
在借鉴世界各地跨界共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先行启动区660平方公里统一的技术标准,助推形成一体化空间格局。
世界各地跨界共建实践案例研究
2)探索“就高不就低”的规划标准
通过全新的“3+1+X”模式(3是指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三地现行标准,1是指遵循国家统一标准为前提,X是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就高不就低”的规划标准研判路径。
“3+1+X”对比表(节选)
3)实施“水、林、田、镇、村”全要素综合管控
打破原有城与乡、新与旧相互分离的体系,落实统筹城镇、乡村与水、林、田生命共同体的要求,统筹协调所有空间要素,构建新旧协同、城乡融合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新标准。
示范区先行启动区水乡本底分区
4)统筹底线管控与弹性发展
坚持“刚弹”两级管控规则,为示范区的规划编制及其管理提供从“标准”到“指引”的多重技术依据。
核心管控指标表(节选)
横跨沪苏浙三地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国家试验田,谋划好、建设好示范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充分践行“两山”理论,贯彻国家“双碳”战略,落实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两个关键环节,推动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跨域互联互通,将助力示范区实现“一套标准管品质”。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