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支部党费报销提醒(党日活动培育集中报销)
1、学院每年组织学生党支部党日活动培育计划评比,评比结果与相应额度公布之后,一般两周之内(具体以学办通知为准),将相关活动记录、发票、填写完整的《东南大学党费报销支出说明》(见附件),按照学办统一要求上交,一般电子材料打包压缩,压缩文件命名为“支部名字+活动名字+报销人姓名+一卡通号”
2、学生党支部党费报销需在摘要栏,必须注明 支部名称+支部书记名称,否则不予审核
3、学生党支部党费使用,需学院副书记先审核签字(原则:凡是要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地方,都需要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先签字)
4、学生党支部使用党费不可进行伙食费报销。具体以学办通知为准
教工党支部党员活动经费报销注意事项(学生党支部党费一事一议参考此手续)
1、 经费使用范围:东南大学《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见下文)第十五条。同时必须符合东南大学财务报销各项规定。
请注意:党建经费不发放出差补助,出差期间产生交通费、伙食费在差旅补助标准内据实报销。(其中,伙食费每人每餐不高于40元)
2、原则上各支部组织活动前,需提前告知党委活动内容与预算。活动结束后, 各支部将相关活动记录、发票、其他相关附件等,按照东南大学财务报销相关规定整理好以后,还需填写完整的《东南大学党费报销支出说明》(见附件)。请各支部在财务报销系统自行预约(经费号联系党委秘书)。
3、党支部党建经费报销在网上预约摘要栏,必须注明支部名称+支部书记+活动名称,否则不予审核
4、相关单据需支部书记先签字,如有学生活动,还需学院副书记(中大院108)先签字审核,然后交至中大院102登记和审核。(原则:凡是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地方,都需要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先签字)
提醒:一般各支部当年使用党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支部上交党费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