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期间,我院有两名学生在资格审查中有不合格的情况,现取消其获奖资格。经建筑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同意,递补段楚韵同学拟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特此公示。公示期:10月25日-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办联系,联系电话:83790376。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