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学院推荐评选东南大学2023年度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建筑学院各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选树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全体研究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34号),现在我校研究生中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在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中,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32

二、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

评选时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累计任职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

三、组织安排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全面衡量、宁缺毋滥。“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均为差额评选,候选人须经班级提名、学院考察审核产生,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统一评审。

各院系择优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建筑学院可推选2名研究生。

四、其他事项

1.个人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请填写“江苏省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江苏省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只需提交带有作者页即可)。“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评

2.“江苏省先进个人推荐表”中的“先进事迹”一栏,建议凝练个人主要事迹(300字左右)、后附详细事迹说明(1500字左右),以供评审;

3.个人申报材料请提交班级,在班级内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班级提名统一提交;

4.所有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330日上午1000-1100,将电子版(包含附件1+详细事迹+附件2)发送至seuarch_graduates@163.com(班级提交整体文件命名方式:“XX班级省先进个人申报文件汇总”;整体文件中的个人申报材料命名方式为:“省三好申报+姓名”/“省优干申报+姓名”),纸质版(包含附件1+详细事迹)交到前工院西廊515办公室,逾期不候。

附件1:江苏省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2:江苏省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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