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校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拟推荐以下同学参加东南大学2023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选拔,特此公示,公示时间:3月29日-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办反映,联系电话:025-83790376。
拟推荐人姓名 |
拟推荐荣誉称号 |
曾获校级荣誉称号 |
陈睿琪 |
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 |
东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东南大学三好学生 |
吉天宇 |
江苏省三好学生 |
东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东南大学三好学生 |
张超 |
江苏省三好学生 |
东南大学优秀团干、东南大学三好学生 |
请拟推荐学生认真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和《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同时上报个人事迹材料册一份。其中《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中的主要事迹部分请简要填写,不得写“见附件”,纸质材料3月31日上午11点之前提交至中大院110,电子材料反馈给对应老师,(除汇总表外,其他表格格式不要变动!)
几点说明:
1、本次推荐学生需参加学校的差额选拔,最终结果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2、“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学院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
4、“三好学生”应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校级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本次学院推荐综合考虑年级专业的平衡和符合条件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综合素养等因素。
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附件:3.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附件:4.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建筑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