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届毕业研究生: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试行)》(校发〔2022〕110号)规定,现开展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2023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于2023年6月底前毕业并获得学位。各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2023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10%。我院推荐名额为15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审美情趣,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学习成绩优良,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在“良好”及以上(即80分及以上)。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讲究卫生,宿舍干净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6.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其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7.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优先推荐:

(1)积极应征入伍;

(2)前往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乡村振兴一线就业;

(3)前往重点行业(领域)、新兴行业(领域)或国际组织就业;

(4)投身创新创业。。

三、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研究生班级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水平、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就业去向等方面综合考量,提出拟推荐人选各班级可以采取线上汇报或者将个人综合表现发布到班级群,二者选其一,而后班级方可民主评议

2.学院考察评审: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评审细则组织初评,择优评选,确定拟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选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终评。

3.学校审定表彰:研究生院审核各院系拟评定人员信息,汇总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评比注意事项

1.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6月8日中午1700前,拟申报的同学将相关材料《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双面打印、《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汇总表顺序排好,并标记出重点信息,提交至各班班长处,由班长根据材料组织班级民主评议

6月9中午17:00点前各班长将推荐名单报送学院审定(提交至前工院519办公室,学院再组织召开评审会,择优公示并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徐宏武,联系电话:83795761。

附件1-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 .doc

附件2-东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信息汇总表.xlsx

建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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