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93号)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20]12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安排,2023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2022级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2022级博士研究生第二学年、2021级博士研究生第三学年、2020级博士研究生第四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旨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审组织
由学院各主要负责人组成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人〃学年,二等奖0.8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6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4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一年入学享受的新生奖学金与学费等额。
硕士研究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0万元/人〃学年,三等奖0.8万元/人〃学年,四等奖0.6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二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硕士研究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0.8万元/人〃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三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第四年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8万元/人〃学年,二等奖1.4万元/人〃学年,三等奖1.0万元/人〃学年。
2、名额分配原则
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生源质量、生源结构和培养质量确定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名额,并下发学院。我院各年级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8。
四、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1、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规定资助的研究生,且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具有本校研究生学籍。
2、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未完成学籍注册者;
(2)退学研究生
(3)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者;
(4)学术行为不端者;
(5)发生其他不适宜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
五、评审程序
1、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按各院系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经各建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期满后,建筑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所有获奖学生的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审核。
六、2023级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1.2023级硕士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细则
按学校要求,二等及以上新生学业奖学金(包括一等、二等)名额优先给予当年入学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若在此基础上有剩余名额,将给予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
(1)新生类别分类
'推荐免试研究生:本校推免研究生(含跨院系保研学生),外校推免研究生
' 公开招考研究生: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学位考生,第一志愿录取的专业学位考生;专业学位调剂的考生。
(2)对于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公开招考研究生,将分别按照各学科专业方向的人数比例分配对应的新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以下方向分类:建筑设计,城乡规划,景观学,建筑技术,建筑历史)
(3)推免生的一等和二等奖学金名额按照本校推免生与外校推免生人数比例分配,然后按照2022年推免考试的最终分数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几点说明如下:
本校本院系推免生同样按推免考试的最终分数排名(非院内确定保研资格的排名)。
本校跨院系推免生统一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推免生未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均获得二等奖学金。
(4)若扣除推免生后的一、二等奖学金后仍有剩余名额,将分配给公开招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研究生。
其余公开招考生(依据第一志愿录取优先的原则),按照入学考试最终排名(初试及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评选,获得三等奖学金和四等奖学金。
(5)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可针对各等奖学金分配指标,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进行适当调整。
(6)考虑到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在保研环节已经有加分,公开招考生的科研成果在我校复试环节已经进行了加分,故本评审不对科研成果做细分加分规定;如有特殊科研成果获奖,可由个人提出,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根据成果详情进行调剂。
2.2023级博士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细则
符合参评条件的2023年入学博士研究生统一享受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七、2022级研究生第二学年、2021级研究生第三学年、2020级研究生第四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1、2022级硕士、2022级春博、2022级秋博、2021级春博、2021级秋博、2020级春博、2020级秋博评审依据
(1)研究生在符合参评条件的基础上实行自愿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可以统一调剂。
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审是针对在读研究生(硕士、博士)过去一学年在读期间获得且未曾申报同类奖学金使用的成果,例如,2022级硕士研究生、所有参评秋博提交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在2022.9.30-2023.9.30范围内;
特别提醒:所有参评春博提交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在2022.3.31-2023.3.31范围内。
(2)按各学科符合学校规定的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总数比例分派评奖名额。
(3)博士研究生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5《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奖励加分办法(试行)》)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20%,奖励加分占80%。
(4)硕士研究生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5《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奖励加分办法(试行)》)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60%,奖励加分占40%。
2、2021级硕士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与学费等额,无需评审。
八、附则
(1)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评审流程。研究生本人若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2)本办法由建筑学院负责解释,与学校规定有冲突的,以学校规定为准。
九、材料提交
本次建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将结合“数字中大院”系统,尽量采取无纸化办公原则。(因开发后的“数字中大院”系统目前不完全稳定,在材料提交及评审阶段使用电子材料为主提交的方式,预计月底学院将通知各班级同学在“数字中大院”系统中录入成果)。
针对2023级博士(博一)、2023级硕士(研一)、2021级硕士(研三)的各位同学,请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导师签字;请注意:申请理由填写内容切勿过于草率)。班级汇总后,于2023年10月9日下午14:00-15:00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送交至到前工院515办公室。
针对2022级硕士(研二)、博二、博三、博四的各位同学,请填写准备以下内容提交给班级:
——填写《附件1.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导师签字;请注意:申请理由填写内容切勿过于草率)
——填写《附件2.学业奖学金个人汇总表》(附件2,excel版本,请注意“奖励加分信息”一整栏中按照奖励加分办法中二级类别的顺序填写,没有的类别则跳过,最终在成果序号栏进行编号)请注意对照《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成果提交及审核手册》(附件7),不符合时间要求及不符合认定必要材料的学术科研成果请勿填写进汇总表。
——证明材料文件夹(请将同一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对照附件2汇总表中的成果序号进行命名;证明规格化成绩的材料以jpg或pdf形式同样放在文件夹内,具体参照附件3)
班级汇总后,于2023年10月9日下午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材料发送到seuarch_graduates@163.com。逾期不候。
邮件标题为“班级名称-学业奖学金汇总”,邮件附件压缩包中包含:①《学业奖学金班级汇总表(班级名称)》(附件4)一份;②N个以“学号+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对应班级各同学提交给班级的电子材料文件夹)
班级收齐的《附件1.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导师签字;请注意:申请理由填写内容切勿过于草率),预计于10月11日上午9:30由各班提交至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3.学业奖个人提交班级电子材料附件示例(命名方式:学号-姓名).rar
附件5.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奖励加分办法(2023试行版).pdf
202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