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和《东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依据校教育基金会设置的奖励要求,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建筑学院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参考因素、奖励标准
1、申请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完成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3)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5)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6)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研究生的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申请意愿,综合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因素,确定的获奖类别和等级,本次评选范围在《东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正常学习年限内(博士生3-4年,硕士生2-3年)正式取得学籍、完成注册的研究生,以硕士研究生为主,不含委培、定向研究生,不含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3、建筑学院(含建研所)奖励名额及标准:
项目名称 | 金额 (单位:元) | 人数 | 奖励要求 |
齐康奖助基金 | 5000 | 8 (建筑学院5人,建筑研究所3人) | 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有较强社会责任感。 |
苏交科奖学金 | 10000 | 1 |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3、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6、建筑学院的硕士二年级学生。 |
筑医台奖学金 | 5000 | 2 | 1、建筑学院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级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6、符合下面条件之一均可申请: 6.1在校期间选修过医院建筑设计与策划、医疗设施规划和疗愈景观设计的课程; 6.2撰写过医院建筑设计与策划、医疗设施规划和疗愈景观设计相关的论文并录用; 6.3参与过医院建筑设计与策划、医疗设施规划和疗愈景观设计的SRTP项目; 6.4以医院建筑设计与策划、医疗设施规划和疗愈景观设计为题,参加设计类或论文类竞赛并获奖。 7、为了鼓励更多的学生学习并钻研医院建筑设计与策划、医疗设施规划和疗愈景观设计等领域的知识,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在东南大学学习期间累计只能获得一次“筑医台奖学金”。 8、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程泰宁奖励基金 | 8000 | 5 | 1、面向建筑学专业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方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6、具有团队精神,设计能力突出; 7、可结合学生参加工程设计及科研工作表现等多方面的综合因素来遴选。 |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杭州中联筑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基金 | 一等奖10000,二等奖5000 | 6 (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 | 1、面向在中联筑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实践期学习的研究生、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在编研究生、担任中心工作教师的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处分; 4、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5、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
二、组织程序
1、学院成立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老师、学生代表等,负责研究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的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学院纪检小组负责全程监督;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东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三、报名方式、时间安排及评选原则
1、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双面打印),申请书上需写明这一学年中的学习、科研、论文发表、获奖等情况,并附上获奖证明、论文复印件(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和正文的第一页)等。院系公示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学生再登陆系统提交申请。
2、有意申报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程泰宁奖励基金和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研究中心·杭州中联筑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基金同学,请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16:00-17:00将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纸质版交给至南高院307刘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到297322843@qq.com。命名方式为:奖励具体名称-学号-姓名),逾期视为放弃,由东南大学建筑设计与理论中心负责评选。
3、除上述两个奖项之外,有意申报其他奖学金的同学,于2024年4月15日下午16:00-17:00将教育基金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教育基金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纸质版交至前工院519,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到seuarch_graduates@163.com(命名方式为:奖励具体名称-学号-姓名),逾期视为放弃。
4、奖学金以规格化成绩、科研成果和学生工作为主要依据:
(1)硕士生一年级学生按规格化成绩排序,参考本学年科研、论文发表情况;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2)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60%,科研奖励加分占20%,学生干部奖励加分占20%。((1)硕士生一年级学生按规格化成绩排序,参考本学年科研、论文发表情况;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3、4、5)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60%,科研奖励加分占20%,学生干部奖励加分占20%。1)硕士生一年级学生按规格化成绩排序,参考本学年科研、论文发表情况;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2)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60%,科研奖励加分占20%,学生干部奖励加分占20%。
(2) 硕士生二年级、三年级学生规格化成绩高于80分的方可获得奖学金申请资格,主要参考上学年的科研、论文、获奖情况评定奖学金;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3、4、5)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30%,科研奖励加分占50%,学生干部奖励加分占20%。
(3) 博士生参考规格化成绩,参考上学年科研、发表论文、获奖情况评定奖学金;按照规格化成绩和奖励加分(附件3、4、5)加权计算的方法进行排序,其中规格化成绩占20%,科研奖励加分占60%,学生干部奖励加分占20%。
(4) 论文见刊且刊物出版时间、科研项目结项、竞赛获奖证书等时间应为2024年4月15日之前,已用于申报过同类型奖学金的成果不可再次使用。
(5) 委培、定向、休学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5、奖学金名额分配以奖学金设立单位的要求为原则,考虑各二级学科的总人数和申报人数,综合分配。各学科如无符合参评条件或无自愿申请的研究生,名额将转至其他学科。
6、研究生在读期间已获国家奖学金和教育基金会奖助学金同学,原则上本次不再考虑。
7、教育基金会奖学金评定中适当向积极参加学院重大活动中的志愿者和优秀学生干部倾斜,学生干部任职加分总分原则上不设上限。
8、一般情况下,每位导师只有一名学生可获得本学期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9、每人仅限申请 1 项,否则视为无效申请,学院会根据申报情况调剂。
10、建筑研究所学生,名额单独划分,单独评审,详情请与林老师联系。
附件3 建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奖励加分办法(2023试行版).pdf
建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