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兴平
职务职称: 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注册规划师
电子邮箱: wxpsx@seu.edu.cn;wxpsx2000@sina.com
研究方向: 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城乡空间研究、区域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战略规划、产业园区与创新空间发展与规划、 “一带一路”城镇和产业园区发展与规划等
王兴平,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注册规划师,兼任东南大学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可持续产业园区发展与规划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等 个人简历: 先后获得南京大学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专业(学士)和人文地理专业(硕士、博士)学位,目前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和国外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型城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理事,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学科建设委员会常务委员,江苏省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兼城市规划与经济发展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城市规划研究会产业园区与创新空间规划专业委员会主任,南京市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南京市、杭州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南沙新区规划委员会委员,淮安市城市规划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张江集团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等。Frontiers of architectures (A&HCI,ESCI)编委,《国际城市规划》编委,本学科最高级杂志《城市规划》特约审稿专家,Urban studies 审稿人(SSCI,本学科国际一流杂志);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产业园区指南》咨询顾问专家等,获第五届全国优秀城市规划科技工作者、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等奖励。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东南大学青年特聘教授等。 科学研究: 近年来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多个重大科研项目,其中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各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国家级外专项目3项,作为第2参加人以及专项负责人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共4项;主持完成江苏省社科重点基金项目2项,主持完成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省软科学研究课题、省社科一般项目和省社科联精品课题各1项,参与中英可持续城市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并具体负责老工业城市更新研究项目1项。先后出版《中国城市新产业空间:发展机制与空间组织》等学术著作10多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主持编写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团体标准、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各1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项,参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可持续工业园区国际指南》编制的专家咨询等。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江苏省建设科技奖励和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青年规划师论文竞赛奖和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竞赛奖、《城市发展研究》优秀论文奖等。 规划设计: 在区域发展与规划、产业空间发展与规划、区域与城市创新空间发展与规划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和技术专长,先后主持和参加了超过100余项规划设计项目,包括南京江北新区产业空间和创新空间规划、南京江北新区高校创新集聚带规划、南京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十四五”空间布局规划、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十四五”规划、杭州下沙副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空间更新研究、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概念规划、南京和唐山高新区发展战略研究、唐山市和宁波市产业园区统筹整合规划、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布局规划、江苏省和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优化专题以及合肥市、徐州市、滁州市、淮北市等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与规划专题等,主持完成中国建材尼日利亚园区发展规划等“一带一路”沿线规划设计项目、对江苏省产业和经济发展的多项决策建议成果获得省领导批示和相关部门采纳。多次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其中包括国际竞赛功能定位与开发规模单项奖,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奖、江苏省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和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等。 教学和人才培养: 先后承担研究生的区域规划和本科生城市规划原理(区域与国土空间规划部分)、城镇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专业英语等课程教学和本科生毕业设计、SRTP研学指导等,合作指导博士后和招收培养博士生、硕士生和海外留学生多名。主持教育部新工科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教育部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和教育部重点研究课题子课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学研究课题、江苏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东南大学校级教改重点项目各1项。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得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篇和东南大学校级优秀学位论文8篇,培养国家和省级人才称号或者人才项目获得者4人次,先后获得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教师教研论文竞赛优秀论文奖、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江苏省第十届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和东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和“三全育人”积极分子、常州市人民政府奖教金等。 |